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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最高达18.5万元

 

二次报销最高达18.5万元

合肥民生工程之一居民医保二次报销政策惠及3681人

日前,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合肥出台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二次报销政策。2011参保年度(2011.10.1—2012.9.30享受待遇)的居民,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含起付标准、乙类自付)超过2011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50%即11229.5元以上的费用按比例进行第二次报销。此政策大大缓解了大病重病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是市政府加大民生工程的具体体现,惠及广大参保居民。

    3681人享受二次报销

    为体现对大病、重病患者的倾斜,二次报销范围内费用实行分段报销,高费用段相应提高报销比例,报销金额按不同费用段比例分别计算后累加。其中符合二次报销范围的费用段,在2万元以下(不含2万)部分报销比例为30%;在2万—3万元(含2万)部分报销比例为33%;随后逐级按3%增加报销比例至10万—15万元(含10万)部分按57%报销;15万—20万元(含15万)部分按60%报销;20万元以上(含20万)部分按63%报销。

    经统计,享受二次报销待遇的共3681人,金额共计1499万元。其中在2万元以下(不含2万)部分共3022人,报销共计601万元,费用段相对较大的5万元以上(含5万)部分共100人,报销金额共374万元。其中,享受此待遇最高的参保患者2011年10月—2012年9月期间住院共花费647263.80元,基金已报销16万元,达到当年度基金支付的封顶值,而此次通过二次报销政策又报销185697.01元,合计达34.5万元,大大减轻了重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总支付率提至43%

    二次报销政策对大病、重病患者倾斜,也同时提高了当年度居民医保基金的实际报销支付比例。2011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共发生住院费用47543.97万元,医保基金报销19162.59万元,总体报销比例为40.30%,现通过二次报销政策再次报销支付1499.04万元,总体报销比例提高至43.46%,上升3.16%。

    报销信息快速发布

    二次报销发放的信息已在2012年12月1日、12月8日合肥晚报《合肥人社》专版及省市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上进行报道。二次报销发放的具体人员名单和报销金额已同时在《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自2012年12月17日开始,通过徽商银行发放。

    报销渠道方便快捷

    医保中心发放二次报销方便快捷,一是对已在医保中心报销过居民医保药费的患者,其费用直接汇入患者徽商银行银联卡;二是对未在医保中心报销过医药费的患者,可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等直接到指定银行领卡。三是对患者无法更改银行卡密码或患者已去世由代领人领取报销费用等情况,该中心安排专人发放。

              据介绍,截至目前,二次报销费用已分别打入患者银行卡中由银行实时发放,有2000多人已领卡。对还没有到银行领卡的一千多人,近日又通过各区人社局再次通知到相关社区及参保人,确保待遇落实到位。参保患者也可通过《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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