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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蜀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镇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及安排意见,经研究,确定
对于外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作如下规定: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暂住人员,应当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和工作所在地选举的,必须向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取得选民资格证明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到现所在单位或现暂住地的选区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后,可领取选民证,参加选举活动。
特此公告。
合肥市蜀山区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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